利用擔任信息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信息工程承包商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費。5月8日上午,海南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省黨政信息中心原主任陳國庚涉嫌受賄一案。
被告人陳國庚系海南瓊海市人,2010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省黨政信息中心主任,因涉嫌受賄犯罪,2014年9月30日被逮捕。
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至2014年,陳國庚在任省黨政信息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負責修訂審核招標文件、監督管理工程項目和支付工程款項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信息工程承包商送予的賄賂款57萬元人民幣。
2012年某日,陳國庚向海南信某計算機網絡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某透露,海南省工信廳將對“海南省政府數據中心軟硬件擴容項目(A包)”進行招標,林某請求陳國庚幫忙使其公司中標,并承諾給好處費,陳國庚答應幫忙。陳國庚利用負責修改審核招標文件的職務便利,設置有利于該公司的部分指標參數和評分項,使該公司以最高評分順利中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為感謝陳國庚幫忙,林某在海口市美祥路某咖啡館、??谑屑t城湖路時代咖啡館分別送給陳國庚24萬元。
2013年某日,陳國庚又向林某透露省工信廳將對“海南省政府外網鏈路建設項目”招標的信息,林某又請陳國庚繼續幫忙中標該項目。陳國庚用同樣的方法使得該公司順利中標。合同簽訂后,林某在海口市紅城湖路時代咖啡館送給陳國庚現金8萬元。
此外,被告人陳國庚還在幫助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海南某信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中標工程項目、幫助開拓新業務過程中,收受好處費25萬元人民幣。
法庭上,陳國庚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受賄事實沒有異議。最后陳述時,他表示自己有積極退贓的表現,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法庭將擇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記者 毛雷 通訊員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