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國務院簽發49號文件,確定上海、深圳文交所作為試點。
2011年12月14日:深圳投資人維權行動,隨后深圳文交所成立善后小組。
2012年1月12日:國務院批復以證監會為牽頭單位的聯席會議制度。
2012年2月2日: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召開,決定6月30日為清理整頓大限。
2012年3月13日:深圳投資人第二次維權行動。
2012年4月15日:深圳文交所公告:按買入價回購份額產品。
2012年6月1日:證監會第一次答復投資人信訪。
2012年7月12日:國務院辦簽署37號文件。
2012年7月20日:中國政府網公布37號文件。
2012年7月24日:證監會第二次答復投資人信訪。
2012年7月27日:第二次聯席會議召開。
2012年7月27日:鄭州文交所公布善后公告,下發《投資人意愿表格》。
2012年7月30日:成都文交所公告確定由戰略投資人進行份額回購。
2012年8月2日:天津、泰山文交所仍在以國務院明令禁止的交易方式從事經營活動,而上述兩家交易所及漢唐文交所的投資人仍在等待清理賠償的進展。(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