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收藏熱的興起,洋溢著文人氣息的宜興紫砂壺越發引起世人的喜愛。在這股紫砂收藏熱潮中,由于追風、追名和傳統官本位思想的影響等原因,紫砂師的頭銜或名氣成了當前紫砂壺收藏的硬標準。這樣,那些名人的“代工壺”就在市場上出現了。所謂“代工壺”,主要是指一些走俏市場的紫砂師,在自己的作品供不應求的情況下,低價買來不受藏家關注的紫砂師的作品,簽上自己的名字,出具自己的證書,然后以數倍甚至數十倍的價格賣給藏家,并公然承認這是自己的作品。
這種現象在當下藝術品市場中普遍存在,且越演越烈。那么,“代工壺”到底有沒有收藏價值?貼上了假商標的“代工壺”算不算商業欺詐?下面,我們就請紫砂界及法學界的相關人士探討一下這些話題。
本版文圖/本報記者 吳聿立
(配圖與文字無關)
“代工”情有可原但要說明真相
李斌(宜興紫砂協會陶藝委員會秘書長、研究員級高級工藝美術師)
如何辨識“代工壺”,那就需要買家花費更大的心思去學習:收壺先搜人,要多方位了解作者在行業內的口碑、創作風格、每年創作數量及作者的社會活動等。
“代工壺”現象說起來是伴隨著紫砂壺的興盛而發展起來的。當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時,“代工”現象在工藝美術領域已是屢見不鮮了,根本原因無非是利益的驅使。實際上,“代工”這個詞存在于諸多行業,是上至尖端高科技產品,下至最普通的日用產品,包括國際國內最著名、最高端的品牌都在普遍采用的生產模式。“代工”并不可恥,可恥的是打著“本人創作”的旗號,賣“他人代勞”的作品,牟取暴利。
近年來,紅火的紫砂市場熱遍大江南北,這也給“代工壺”提供了極好的生存土壤。一些紫砂大師、名人在真金白銀面前已顧不了自己的名節與行業內的道德規范,急功近利、一夜暴富成了他們最強烈的愿望。我想,這些人的動機很簡單,當自己的作品產量與市場的需求嚴重脫節時,如何在最短時間內滿足最大需求、牟取最大化的經濟效益是他們追求的目標;另一方面,一些買家、炒家的購買熱情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當然,紫砂收藏者的出發點不一樣,一部分人是一看作者的名頭,便不辨真偽地盲目購買;一部分人是沖著作者的知名度來的,買壺為了送禮、搞關系,不管真假,只要作者認可,就有臉面、好辦事;還有的純粹是為了炒作,大量囤貨后通過拍賣、轉讓等形式賺取暴利。“代工壺”從法律的層面講,凡作品完成后作者認可、簽名蓋章的就是作者對外認可的,就要對該作品負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道德觀念上講,它包含了作者職業道德、對消費者的公信度和誠實度等問題。
這里,我們要搞清楚投資和收藏是兩個概念:投資是為了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獲得比較穩定的收益;收藏則是收聚蓄藏,收集保存,是一種文化,一種境界,不要老想著發財、升值什么的。因為喜歡你就會收藏,因為收藏你就會鉆研,因為鉆研你就會發現任何一樣收藏品都是知識的寶庫。收藏的樂趣在于藏識在實踐中發揮作用的過程,而有了藏識,才有發現的樂趣。有人把“代工”現象比喻成魯迅說的“拿來主義”,說陶藝名家的“拿來主義”比文學作品的“拿來主義”要容易得多,它簡單、快捷:拿別人的作品蓋上自己的印章,并出具證書,一件平凡之輩的作品立馬身價百倍;也有人比喻“代工壺”現象像印鈔機,你要多少就有多少,非常形象和貼切!所以,從投資收藏的角度來說,“代工壺”的投資收藏空間實質已蕩然無存;就罪惡指數而言,學術抄襲者不過是欺世盜名而已,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予以處罰。但做“代工壺”的紫砂大師、名家,則不僅僅是道德淪喪的職業操守問題,而且有觸及商業詐騙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