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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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天價剪頭”店長被判1年3個月
2008年3月29日下午3時,鄭州兩名女學生在保羅國際美容美發(河南)有限公司,分別選擇38元和68元的剪發服務。兩名剪發師在店長授意下,強迫兩位女學生辦理該店9800元的會員卡,用于支付“理發”費6013元(打折價)。
該事件引起全國輿論廣泛關注。2009年4月2日,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店長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兩名剪發師各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