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24日在北京表示,只要實施了價格壟斷行為,中國政府都一視同仁地進行查處,不會因為企業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別。
從液晶面板到高端白酒再到乳粉企業……近年來中國政府在反壟斷領域頻揮重拳。但由于部分案件的被罰企業涉及外資,引發“反壟斷調查針對外資企業”的言論。
在由中國新聞社主辦的“大勢·大事·大市——中國經濟形勢分析會”上,許昆林表示,中國調查處理部分反壟斷案件確實涉及到了外資企業,但不能據此認為反壟斷執法針對外資企業。
“實際上幾個案件中調查處理的對象既有國內企業,也有外資企業;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許昆林強調,并不存在針對外資企業的問題。
事實上,從近期備受關注的價格壟斷案來看,今年年初,被調查處理的茅臺、五糧液價格壟斷案中,兩家都是知名的國有企業;而最近的乳粉企業價格壟斷案中,涉案企業有外資企業,也有國內企業。
從處理結果上看,許昆林表示,對某些企業的處罰輕重之別,綜合考慮了企業主動報告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違法行為嚴重程度、整改等多方面因素,而非是否為國內企業。免除處罰既有國內企業,也有外資企業。
無論調查還是處罰結果,許昆林指出,均證明了中國反壟斷無國內外企業之分。他認為,隨著執法時間的延長,執法案例的增多,執法的公平公正會得到更好的詮釋。
此外,針對外界對反壟斷調查的另一項質疑,許昆林也給出回應。此前有外媒報道稱,在反壟斷執法中,有發改委官員建議企業不要依靠律師走行政訴訟的道路。
對此,許昆林表示,反壟斷執法中,被查企業是否聘請律師進行法律咨詢,以及對處理結果是否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都是企業的權利,作為執法機構無權也不可能去干涉。“每一個案子,執法機構都會與被調查的企業進行溝通,給予企業充分抗辯的權利。”
不過在執法中,確有一些律師聲稱能夠通過與執法機構的關系,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并向企業索取高額代理費。對此,許昆林表示,執法人員提醒企業不要被某些律師誤導,而是可以與執法機構直接進行溝通。上述質疑出現的原因在于“執法者出于善意的提醒,可能被歪曲和誤讀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