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來眾多微信不規矩的營銷案例,省工商局發布提醒——
當心你給他集了贊,他卻把你來騙
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中經常出現“集贊送禮”“集贊有獎”等廣告語,有的商家能按照承諾兌現禮品,有的卻以“商品已發完”“預約已滿”等借口不兌現承諾或變相隨意更改服務。8月25日,省工商局發布提醒,明確這些行為都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應該主動維權。
據媒體報道,張女士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一商店點“贊”送智能掃地機的信息,商家承諾只要成為點“贊”第一名,就可以免費獲得一臺價值2000多元的智能掃地機。為此,她在微信上給所有微友都發了求“贊”請求,當天上午她來到店內確定點贊的數量是第一名并進行了登記,可是送給她的卻是一臺價值1000多元的舊掃地機。在另一則案例中,王先生參與了一家新開業飲品店“微信集贊送桶裝果汁”的活動。王先生按店方要求集滿58個“贊”前去商店兌獎的時候,卻遭遇店家附加要求:果汁可以領,但需要先成為該飲料店會員,也就是先辦理一張100元的預付會員卡。而類似的“有獎集贊”案例近來時有發生。
對此,省工商局官方發布說,商家以“點贊送禮”活動宣傳企業及其產品,擴大商家的知名度是一種營銷形式,消費者按照活動內容達到了商家的要求后,雙方就已經達成了民事合同。商家如果無故變更,那就有違約和涉嫌欺詐的行為。省工商局官方發布提醒稱,微信集贊兌獎活動常常含有水分,希望廣大消費者面對商家不規范的微信集贊宣傳活動不要跟風。不要別人轉發你也跟著轉發,自己上當受騙還散播了負能量,不僅使更多人上當受騙,也中了不法商家的圈套。消費者一旦自身權利受侵時,要積極維權,這樣才能防止更多人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