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房產中介租房、買房而受騙上當的事例,近年來屢見不鮮,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小中介素質不高,唯利是圖,致使侵害客戶的事時有發生。對此,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執法大隊發布購房警示:西安市房管局目前已對西安市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購房者在中介處購房或租賃時一定要先了解,該中介公司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規避相應風險。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指出,根據西安市出臺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規定,西安市的房地產中介公司均須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中介科進行備案,并將《西安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地產中介公司每年在市房管局中介科進行年檢,并按規定進行變更和注銷備案,未經年檢和年檢不合格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中介活動。中介公司的經紀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包括房地產經紀人、經紀人協理或我市房地產中介人員資格證書、商品房銷售人員資格證書。房屋中介公司不可為顧客代辦虛假證明材料,不得協助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中介人員必須履行必要的告知義務。中介公司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明碼標價、舉報電話。中介公司不得違規分解收費項目、巧立名目,變相提高收費標準。(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