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中國藝術品市場,怎一個亂字了得!假拍現象盛行,誠信體系缺失,一二級市場倒掛(畫廊的一級市場地位被二級市場拍賣行取代)……這種無序局面的形成,有一個根本原因,就是成熟的藝術品市場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藝術品代理制度在我國沒有建立、完善。這一現象值得我們關注、探討、反思。
藝術家自產自銷是無奈之舉
方向(中國畫院一級美術師、文化部中國畫學會理事):在藝術品市場尚處于濫觴期的當今中國,市場對藝術家來說是“雙刃劍”,因此每位畫家都不想既做藝術品生產者又做銷售者。然而由于藝術品代理制度的不完善或者說缺失,令畫家無奈的偏偏是畫家既要創作又要賣畫。
西方的藝術品代理制度巧妙地解決了藝術家生產和銷售之間的矛盾,可中國的代理制度至今未能建立,我認為原因有幾點:首先,從購買藝術品的目的來說,西方人買藝術品多是出于對藝術的熱愛,看重藝術質量。他們買了藝術品之后會好好珍藏、欣賞,對藝術品更有感情,不會輕易出售。而且,西方人一旦看好某一藝術家,就會一直跟蹤,幾十年固定在代理其作品的畫廊里買作品,從不間斷。與之相比,我國收藏藝術品的人多將藝術品當股票,都在做買賣,全民皆兵。他們多對藝術不甚了解,只關心畫作一年可以升值多少,見到有利可圖便轉手。這樣一來,藝術品在社會中流通得就很快,而且買賣大都在不用場租、不用雇工的藏家和藏家之間進行,從而導致畫廊銷售處于劣勢,所占的市場份額很少,自然沒有能力代理畫家了。其次是沒有法律的保障。到目前為止,畫家與經理人之間的合作合同基本沒有法律效力。這幾年,藝術市場品屢屢出現這樣的情況:市場好時,藝術家漫天要價;市場不好時,經理人消失得無影無蹤。第三是市場至今還未能解決作品的保真問題。我認為應由國家的權威部門和畫家一起建立社會廣泛認可的鑒定機構,讓每幅作品都有“出生紙”,流傳有序,以保證畫廊出售作品的真實性。
我和中西方畫廊都合作過,感覺西方畫廊節奏慢,按部就班,循序漸進,細水長流,如為某個畫展出本畫集都要籌備一年;東方人愛賭,出手大方,看準了,趁低價時買下一大批畫,等市場成熟了高價賣出,狠賺一筆,缺乏連貫性。現在,國內有這么一種顯著現象:熟路的行內人買賣作品都是藏家和藏家之間私底下成交;初入行者因怕買到贗品而千方百計地找畫家本人直接買,畫廊似乎被架空。所以,畫廊的經營者必須是資深藏家和鑒賞家,他(她)真正熱愛藝術且擁有一定的藝術修養和獨特的眼光。同時,畫廊也不僅僅是賣藝術品的店鋪,更應是藝術機構,能真正擔當起培養和引導藏家以及發掘畫家的責任。這樣,畫廊才有資格簽約畫家,而畫家才有信心和畫廊合作,中國的藝術品代理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來。
畫廊 少數畫家“吃水忘了挖井人”
周軍(錦龍堂總經理):國外藝術家比較講原則,也不讓經理人吃虧。他們往往找到一個經理人或代理公司后,就配合著做市場,雙方最終都走向成功之路。而國內的藝術家思想比較保守,往往缺少經理人的包裝、推廣,從而導致市場價值和藝術價值剝離。
中國藝術品代理制度的不完善帶來了諸多問題,其中最為突出的是畫廊和簽約畫家反目成仇的現象屢有發生。我身邊不少圈內朋友都指責某些沒良心的畫家忘恩負義。原因很簡單:中國不少畫家在未經經理人運作、推廣前,其知名度和作品的市場價格都偏低;經過經理人殫精竭慮地運作幾年后,不僅畫價得到了大幅度提升,而且畫家也擴大了社會知名度。藝術家名利雙收后,雙方所簽的合同到期了(由于中國藝術品市場的代理制度不完善,在許多藝術家開出的“霸王條款”中,經理人的市場運作周期極為短暫,多為三五年)。于是,畫家以合同到期為理由,翻臉不認人,把經理人前期所付出的心血都拋到九霄云外去了。這對經理人來說太不公平了!因為再好的藝術品,離開推廣、宣傳等運作都無法讓大多數人了解其真正的價值。然而,經理人讓畫家名利雙收后,到頭來肉都讓畫家吃了,畫商連骨頭湯都喝不上一口——吃水忘了挖井人,怎能不讓前期的經理人心寒?這種現象在全國以年輕畫家為多,而在廣東地區,年老一輩德高望重的藝術家大多數還是比較好的,他們的藝術成就在全國影響很大,人品又好,但是沒有像北方畫商推廣的全面,而且藝術價值缺少有實力的經理人推廣,還沒有真正把作品價值充分體現在市場上,比如楊之光、陳金章、林墉、周彥生、尚濤、許欽松等名家和北方的范曾、何家英、劉大為、馮遠、喻繼高的作品市場價值相比,明顯偏低好多,如果南方有實力的經理人推廣以上幾個人的作品,相信其作品的藝術價值在全國的影響力會更大,同時也會把整個廣東畫壇的畫家的價值帶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