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趙孟俯\是一個道理。
如果只從趣味上講,郭沫若的字活潑有余,靜氣不足,表現為用筆上率意多提按少、點線上碰撞多避就少、氣息上流動多沉厚少。
《沫若自傳》中,作者回憶了少年時代學習蘇軾書法,喜歡“蘇字的不用中鋒,連真帶草”,他不想受正楷字形的拘束,也不想受中鋒筆法的拘束。中鋒用筆是一個很有趣的書法觀念,已經不單是技巧問題,純粹的中鋒根本無法實現,行筆中的由偏入正、起收有致,就不單是為合理使用工具,而最終是要收束心性、心筆合一、達到靜穆平和的藝術境界。這種傳統性格郭沫若身上是比較少的。
“有筆在手,有話在口。以手寫口,龍蛇亂走。心無漢唐,目無鐘王。老當益壯,興到如狂。”郭沫若70 歲時曾寫此語,激情不減當年。
當年輕的郭沫若帶著《女神》初入文壇,狂呼著自己的口號:
我是一條天狗呀!
我把月來吞了,
我把日來吞了,
我把一切的星球來吞了,
我把全宇宙來吞了。
我便是我了! (《天狗》)
直如“五四”時代的搖滾歌手,粗糲鮮明,放射著反叛的激情。他的《鳳凰涅槃》更是豪壯,盡情地宣泄郁悶、標榜自我,鳳凰更生后的合唱如同不息的海浪,一浪接著一浪,似乎要唱到精疲力竭為止。《女神》中的很多詩作都像是酒后的狂歌,只有大聲喊出來才有詩味兒。郭沫若認為性發育早與耳聾促成了他的早熟與想象力,《女神》中的荷爾蒙氣息很明顯,而那種狂喊大叫的架勢是否與詩人聽力不好有關?值得研究。
用他自己的話闡釋自己的詩:
當我接觸惠特曼的《草葉集》的時候,正是五四運動發動的那一年,個人的郁積,民族的郁積,在這時代出了噴火口,也找到了噴火的方式,我在那里差不多是狂了。
《女神》中盡管有許多清淺之詩、粗陋之詩,其中的幾首代表作卻是激情充沛、個性鮮明,雖并無佳句可傳,但整體氣勢足以震懾古今了。
上世紀30 年代,投身左翼文藝運動的郭沫若徹底否定了“五四”的個人主義,他不再推崇自我表現,不再說藝術是不得不發的內心沖動,而是強調階級意識和集體意識,讓文藝為偉大的社會革命服務。到建國后,身居要職的郭沫若主要角色已不是作家、學者,而是社會活動家了。所謂社會活動家,用魯迅的說法,是政治的幫閑。郭的詩經歷了從“五四”時期的抒情發泄到宣傳代言到附和應酬的轉變,他
的詩再也沒有達到《女神》的高度,雖然他的激情依然、藝術手段越來越多、見解越來越深。就像一個頭頭是道的學者,其性格魅力遠比不上當年那個咋咋呼呼的傻小子斗士。
晚年的郭沫若“自嘆人已老,而書不老,可為憾耳”,自然是謙虛之詞。郭沫若是一位富于激情的詩人和書家,他的個性決定了在藝術上既不中庸、也不無為,決定了他達不到傳統的“復歸平正”的老境。這性格中的激情, 或者可以稱為風騷之氣,在他的詩里沒有消退,在字里則保持得更為純粹。如果詩是一個歌者的歌,那字或可說是他的腔調。
郭沫若的字被尊為“郭體”,這是書法風格鮮明并有廣泛影響的標志。當代還有“毛體”、“舒體”、“啟體”等等,說法越來越多。其實古來稱體的書家很少,歐顏柳趙等楷書大家外幾乎沒有,看來什么體并不是隨便叫的,有百世楷模之意。從藝術的角度,郭沫若境界很高;從師法的角度,“郭體”并不是好的范本,個性突出、才氣畢現,不易學也不宜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