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葡萄酒有白葡萄酒和紅葡萄酒之分,但在中國,普遍只認紅葡萄酒的消費者習慣于把葡萄酒統稱為紅酒。
葡萄酒是舶來品,然而在這個領域,屬于“中國特色”的東西實在不勝枚舉。無論是在生產環節,還是銷售網絡,皆是亂象從生,乃至“罄竹難書”。其中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例子,就是中國每年號稱喝掉200萬瓶拉菲葡萄酒,然而,真正的拉菲年產量只有20萬瓶。更有想象力非凡的商家,結合了“拉菲”和“卡斯特”兩大名頭,創造了“拉菲卡斯特紅酒”,誤導消費者……這種種亂象背后,實際上充斥著暴富社會中的狂躁消費心理,并伴以對葡萄酒的極度無知。
無論如何,隨著中國人物質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對葡萄酒的需求也在與日俱增。而在財富資本劇增的今天,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中國投資者進軍包括波爾多在內的海外葡萄酒產地,成為一些酒莊的新主人。這是一個雄心勃勃的嘗試,盡管當中仍有霧里看花之處。
海內外專家都認為中國的葡萄酒市場潛力巨大,但中國尚未完成關于葡萄酒的啟蒙,這也是消費者容易被各種亂象蒙騙的原因,甚至也是引致亂象的根源。少一些非理性的消費心理,多一些有關葡萄酒的知識,我們就不會每年喝掉200萬瓶拉菲紅酒,也不會任由“拉菲卡斯特紅酒”大行其道了。
中國特色的紅酒江湖
中國葡萄酒市場亂象從生。在狂躁的消費導向下,“反正是買的不喝,喝的不買,大家都不懂,也不需要懂”。于是,就會出現令人啼笑皆非的“拉菲卡斯特紅酒”在市場上大行其道
2012年4月10日,曠日持久的“卡斯特”商標侵權案終于迎來一審判決。
根據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法國卡斯特兄弟簡化有限公司及其經銷商,須停止使用“卡斯特”商標,并向其擁有者上海班提酒業公司賠償人民幣3373萬余元。
許多人都忽略了一個細節——“Castel”一詞的法語讀音,與“卡斯特”相去甚遠,大致為“伽斯戴拉”;《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將該詞輸入“金山詞霸”,其英文發音近似為“給斯達”,也與“卡斯特”明顯不同。
“Castel”一詞起源于“Castle”,即“城堡”之意,后來成為法國姓氏。所以,無論現代法語,還是英語讀音,都會保留法蘭西傳統。所謂的“卡斯特”,顯然是當初譯者根據傳統英語讀音規則,想當然地將“Castel”望文生音譯成的中文商標。
不過,無論發音正確與否,“卡斯特”已是行銷中國的名牌,其來龍去脈,基本涵蓋了中國葡萄酒市場從無到有、日趨混亂的復雜過程。
三“卡”戰中國
“卡斯特”三個字見諸中國葡萄酒瓶,源于90年代初張裕集團推出的“張裕卡斯特”。該產品,是張裕和法國Castel集團(Le Groupe Castel,以下稱“法國Castel”)合作的結果。此后,雙方還合作在山東煙臺開辦張裕卡斯特酒莊等實業。
據一位已離開法國Castel的銷售人員介紹,該公司的歐洲母公司,早年主營業務是生產、銷售礦泉水,后來轉型做葡萄酒,目前已是世界第二、歐洲最大的葡萄酒銷售公司。因為是一個銷售集團,法國Castel旗下、或授權使用“Castel”一詞的品牌眾多,大多進入歐洲大眾市場,如超市、航班贈飲等。唯一的例外叫“Castel 家族”,走高端路線,成本與精品酒莊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