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萍夫婦)違反的是《反不當競爭法》。不要說移送司法機關不夠格,注銷工商登記也夠不上。唯一的問題就是貼標傍名牌,所以只能罰款。” 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幾位浙江省、市工商局執法人員都大搖其頭,“本身不是什么大案子,只能說是亂相的一種表現,我們也就宣傳宣傳讓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罷了。”
一年以來,浙江省工商局查扣各種紅酒15萬瓶,罰沒款883.5萬元。在這些亂象背后,是旺盛的紅酒需求。僅浙江一省,年消費增幅在60%以上。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數據顯示,2011年浙江進口紅酒近7000噸,如按750ml一瓶的標準計算,則是近100萬瓶。其總價值超過2.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近一倍。
而以上只是海關的進口數字。至于像程盛副食品商行一樣,銷售的“進口”葡萄酒數字,更是難以計算。
在2012年3月整治紅酒專項行動開始后,浙江省工商局發布了進口紅酒行業十大亂象和十大典型案件。除了陳萍夫婦這種注冊空殼外資企業傍名牌行為,大致還有國內灌裝勾兌、灌裝冒充“原瓶進口”、違法使用添加劑、低檔酒冒充高檔酒等。而十大典型案件中,僅有兩例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處罰。
說到底,這是一個違法成本過低的問題。但隨之而來的困惑是,價格為100元的所謂拉菲,究竟是誰在消費?據業內人士稱,除義烏之外,全國還有好幾個類似的低端偽名牌紅酒的流通市場。其酒的來源及貼標方法,與程盛商行大致相似,他們的下家是龐大的禮品需求。“反正是買的不喝,喝的不買,大家都不懂,也不需要懂。只要是進口酒的花花綠綠商標,一堆不知道是英文還是法文的花體字,拿得出手就行了。這個市場規模其實非常大,動輒就是幾萬瓶,到內地縣一級城市分銷。”義烏一位酒商對《中國新聞周刊》如此說道。
面對如此旺盛的需求(包括對假酒的需求),工商局執法人員也非常無奈,“我們的管轄權,僅限于流通領域,也是問題最終爆發的地方。前后還有多個環節,靠工商單打獨斗是不行的。”進入流通環節之前,酒的生產,尤其是假酒和勾兌,牽涉到質監部門。而如果是產銷異地,還涉及到復雜的地方保護問題。此外,還需要與海關、檢疫的合作。浙江工商就查獲過無中文標簽,甚至有防腐劑超標的進口葡萄酒,而這些酒究竟是來自走私,還是通過正常渠道進入中國之后重新灌裝,均不得而知。這些問題也不在工商的管轄權之內。
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情況顯示,拉菲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名牌。究其詳情,其實頗為怪誕。因為兩者幾乎是定位完全不同的品牌,針對的也是不同的消費人群。在《中國新聞周刊》記者采訪的時候,數位業內人士都以茅臺(微博)和二鍋頭的關系,類比拉菲和卡斯特。拉菲是法國各大酒莊中歷年來平均成績最高的名酒。此類名莊仍以傳統家庭手工業方式生產紅酒,其質量,根據各年的雨水狀況、日照度、甚至釀酒師的心情靈感等偶然因素都有不同變化。于是,每一年拉菲的口感、售價均不相同。以拉菲為代表的名莊酒,一直是小眾奢侈品。
而卡斯特(無論中法)采用的是現代工業化生產方式,產量極大,售價和質量平均,走快餐式道路,類似于星巴克(微博)在咖啡行業的地位。
而此二者能并駕齊驅成為制假、仿冒的重災區,恰恰說明了國內消費者對葡萄酒知識的貧乏,以及極不理性的消費心理。
是誰拉動價格狂飆?
在2012年3月對葡萄酒市場進行大規模整治之前,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對某口岸城市的各個環節進行摸底調查,計算了73個品種進口葡萄酒的價格變化,發現批發價為口岸價的20倍;到了零售均價環節,又漲了1.8倍。消保委計算出每瓶進口葡萄酒平均口岸價約為2.19美元,折合人民幣15元,待到當地零售市場,就變成了562.5元。如比較它們與國產葡萄酒的價格,則在5到6倍。因此,消保委總結,“進口葡萄酒可謂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