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制定的《商洛市2012年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接收安置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工作。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2月4日
商洛市2012年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接收安置計劃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市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
根據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關于下達2011年冬季轉業士官接收安置計劃的通知》(陜發改社會[2012]1228號)和《關于下達2011年冬季城鎮退伍義務兵接收安置計劃的通知》(陜發改社會[2012]1229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2年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接收安置計劃提出如下意見:
一、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接收安置,繼續實行“按系統
分配任務,包干安置”的辦法。各縣區、各接收單位要按照市下達的安置計劃任務包干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任務。嚴格安置政策規定,未經市安置辦審批的退役士兵和省集中移交的轉業士官,各地不得擅自接收和安置,由此而引發的違反安置政策的事件,將嚴肅查處。
二、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安置計劃屬國家指令性計劃,各縣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把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作為義不容辭的國防義務,嚴格按計劃執行。市安置計劃下達后,中、省駐商單位和市屬單位要嚴格按照計劃人數和時間要求,積極完成安置任務。中、省駐商單位如需增加安置指標,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發改委、人社局、機構編制辦公室、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申請追加指標。
三、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鞏固國防建設、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不斷拓寬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增加股份制企業、民辦企業、合資企業的安置任務,積極鼓勵退役士兵自謀職業,采取得力措施,確保退役士兵按時就業。各縣區在接到市上下達的安置計劃后,要盡快編制本縣區安置計劃,確保按時完成安置任務,并將安置工作總結報市安置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