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李擁軍 劉曉華)近期,接到商洛市12345便民熱線綜合服務平臺轉辦的某患者在我市某醫院住院時收取新冠核酸抗原檢測費與國家公布標準不符的訴求。
市市場監管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執法人員調取某患者在某醫院的住院費用明細表并逐項目核實,發現該院未收取患者新冠肺炎抗原檢測費用,只收取了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費用,該項收費是按照陜西省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費標準執行,屬合理收費。市市場監管局責成某醫院與患者及時溝通解釋,向患者說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與新冠病毒抗體檢測、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區別,盡快消除誤解。同時,要求我市某醫院嚴格執行新的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抗體檢測價格政策,進一步做好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降低群眾負擔和社會成本。
市市場監管局提示,消費者購買產品或接受服務后請留存相關票據,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或者消費者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核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