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法律援助案件的監督,促進工作規范化管理,更好地督促法律援助律師認真履行職責,不斷提升法律援助服務質量,市司法局要求各縣區局班子成員每季度至少旁聽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審理,并將此列入對縣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按照市局安排,各縣區積極認真開展案件庭審旁聽工作,在第一季度洛南、山陽、商南、柞水、鎮安縣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先后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法律援助案件旁聽工作。
各縣區案件旁聽工作采取隨機確定案件、庭審前不給承辦人員打招呼的方式進行,各縣區局都有局領導班子成員全程參加庭審旁聽工作。其中洛南縣旁聽買賣合同糾紛案、山陽縣旁聽機動車交通事故案、商南縣旁聽健康權糾紛案、柞水縣旁聽涉嫌交通肇事罪案、鎮安縣旁聽離婚糾紛案。各縣區局領導在庭審旁聽后,對承辦人員庭前準備、庭審表現、存在問題、需改進地方等方面作出評價,并就援助紀律、承辦人員態度、受援人滿意度與受援人、案件審理法官、檢察官進行座談交流,征詢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建議。
對法律援助案件進行庭審旁聽,是市局對加強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管理的要求。從今年起,已將此項工作制度化、常態化,以促進提升承辦人員責任心,提高法律援助社會知曉率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