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定位:西安第二生活區、秦嶺最美山水生態城市
建設目標:慢生活城市、健康型藝術城市
城市亮點:綠道建設、一江(丹江)兩岸建設、一河(南秦河)兩岸建設、龜山公園建設、四大門戶區建設
本期內容:為商洛城市綠線管理導則,請大家積極建言。
一、綠線管理內容
下列區域應界定城市綠線,劃定為綠線的嚴格執行《城市綠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一)現有的和規劃的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道路綠地;
(二)城市規劃區內的江河、湖泊、池塘、山體等城市景觀、生態需控制的區域;
(三)城市規劃區內的風景名勝區、濕地、古樹名木等規定的保護范圍等;
(四)其他對城市生態和景觀產生積極作用的區域。
二、綠線控制要求
(一)各類建筑基地內的綠地面積占基地總面積的比例(以下稱綠地率)必須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新建居住區不低于30%,其中居住小區人均公共綠地不少于1平方米;
②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不低于20%;
③產生有害氣體及污染的工廠不低于3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立防護林帶。
(二)城市道路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于40%;
紅線寬度大于4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30%;
紅線寬度在30--4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5%;
紅線寬度小于30米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0%;
道路綠地布局中,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米;
主干道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于2.5米;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米。
(三)計算綠地率的綠地面積,包括建筑基地內的集中綠地面積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兩側以及規定的建筑間距內的零星綠地面積。
建筑基地內的集中綠地面積,在住宅用地中按組團級以上進行設置,每人0.5平方米,每塊集中綠地的面積不小于400平方米,用地寬度不應小于8米,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綠地面積在規定的建筑間距范圍之外,其中綠化面積(含水面)不宜小于70%;在體育、醫療衛生和教育科研設計用地中應符合有關專業規定,在其他類別用地中應不少于5%。
沿城市道路兩側的綠化隔離帶不得作為集中綠地計算。
(四)一個街區內的集中綠地可按規定的指標進行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綜合平衡。在符合整個街區集中綠地指標的前提下,可以不在每塊建筑基地內平均分布。
(五)高層建筑、重要及交通流量較大的公共建筑,臨城市道路或其主要出入口處應設置廣場,廣場設置除符合相關規范外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①根據上述建筑的不同的性質、規模、用地情況,廣場規模按其建筑基地面積的5%-15%控制取值,其任一方向最小凈寬≥6米,最小實際使用面積≥150平方米。
②其地坪標高與道路或基地地面的高差在±1.5米以內(含1.5米)。
③廣場延伸至高層建筑或裙房內時,其凈空高度≥5米。
④退讓城市道路紅線距離不得計入廣場面積。
(六)城市綠線范圍內的公共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道路綠地、風景林地等,必須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公園設計規范》等標準,進行綠地建設。
(七)在城市綠線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①倒廢棄物;
②攀折、損毀植物;
③擅自搭建臨時設施或永久性建筑物;
④擅自排放污水,堆放雜物;
⑤有損生態和景觀的其他活動。